高空作业指导原则-掌握脉搏 了解大局
高空工作涉及临时或瞬变工作环境的建筑和保养工程或作业,必然存在危害,因此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以确保安全作业。安全专家认为,透过正确地规划和设计安全措施,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沟通和监督,便能更有效地减少(在多数情况下可消除)此类作业的危害。以「关怀的」态度来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系统」,才能逐步灌输「安全」的观念模式。
背景
- 在大部分国家或者地区,发生在工作地点死亡事故,有一半以上与人体或物料从高处坠落有关。
- 此类堕下事故主要均归因于危险的工作场所,危险的工作场所进出方法及/或缺乏规划、协调、监督与管理。
安全工作系统
- 安全工作系统是一套有系统性检查施工任务,识别所有潜在危害,然后详细制订安全施工方法,以确保消除危害和减低风险的正规程序。
- 无法实际消除危害,并可能存在特定风险因素时,需采用安全工作系统。
负责执行安全工作系统的人员,应透过以下步骤制订安全施工方法:
- 在执行任何工作项目之前,应检查准备工作是否已到位,并且是否获得必要的授权。
- 确保有条理地规划工作项目程序。
- 确定安全的施工方法和所需安全措施。
- 包括相关的安全进入及逃生方法。
- 考虑相关任务,例如在每个工作项目结束时,如何拆卸和处置建筑材料。
若需要获得「施工许可证」,应:
- 介定需要完成的工作。
- 明确说明如何确保工作地方的安全。
- 辨识任何残余危害,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 说明在开展工作之前需执行的检查。
- 指定负责管理或监管工作项目的人员。
风险控制等级
风险控制等级-与人体从高处坠落相关的风险-按先后顺序排列如下:
(1)提供、使用并保养维护合适的工作台、合适的护栏、屏障、踢脚板和围栏、洞口的覆盖物、桥板或通道等。
(2)若无法在合理且实际可行的情况下符合(1)项的要求,应在进行合适的风险评估后,提供并正确使用其他类型的实质限制装置作为最后一种放置人体从高处坠落的方法。
2米规则
人们通常误认为,若坠落高度小于2米,则无需为工人采取安全预防措施。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 在个别情况下,高空工作的施工人员(如油漆工、批荡工、装玻璃工、水喉匠主升降机安装工和清洁工)均可能发生意外堕下。
- 即使是工作高度通常低于2米的工人(如装修工人),偶尔也需要在高于2米的位置工作。
典型高空工作的危害
高空工作时,典型的危害存在于未围封的工作台、不适宜的棚架、梯子主屋顶主檐蓬主外露的钢铁架主升降机槽主斜坡工程,挖掘工程及需要在易碎的材料、洞口、孔和地板边缘等附近执行工作的任何地方。
适合高空作业的设备
决定使用何种设备时,应考虑工作的实际情况:
工作环境
- 斜坡、不平坦/松软的地面、障碍物和交通情况,均是选择合适施工设备的决定因素。
- 例如,面对情况较差的地面/障碍物,只要工作台的稳定性不受影响,使用升降工作台比塔式通架更佳。
高空工作的进出通道
- 需要到达较高的工作地方时,使用梯子并不合适。
- 此时,应提供固定楼梯或附有合适护栏和踢脚板的楼梯塔。
坠落距离和后果
- 如果在设计或固定时,随带吊绳的综合落距大于2米,或者,在系统发挥作用前,使用者可能坠落地面或撞到其他物体,则不应使用此类随带吊绳。
- 就防止伤亡而言,坠落高度愈大,安全网的可靠性愈低。
- 在此类情况下,应采用其他坠落预防性措施。
使用的持续时间和频率
(1)对长时间使用或频率高的工作,梯子并不是合适的工具。
(2)从梯子上坠下导致严重甚至致命的意外不时发生。此类意外通常与使用梯子进行复杂或长时间的工作,或在梯子上采用不安全工作模式或没有采取适当的安全预防措施有关。
跨立在一张人字梯上,用双脚从一地点移动到另一地点是不安全工作模式。
(3)身为有安全意识的承建商或承移动到另办商,应采取足够的安全预防措施,确保工人们能安全地使用梯子,包括:
避免使用梯子於高空工作及在可行的情況下使用工作台。
- 确保梯子被放在坚实平坦的地方。
- 固定梯子的位置或让由一名工人把梯子扶稳。
- 使用梯子时避免携带或提举物件。
- 移动梯子前,工友必先从梯子上下来。
- 经常检查梯子的状况。
疏散和救援
如果从已部署的防坠落系统疏散人员较为困难,应选择其他安全设备,如升降工作台。
高空坠物的危害
要小心考虑与高空堕物有关的风险。
建筑地盘(安全)规例详细说明特定的风险控制措施,以便有效控制与高空堕物有关的风险。
该规例规定应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和步骤:
- 防止用于搭建棚架的材料、工具或其他物体和材料,从高处被扔下主翻倒或击落,因为此类情况极有可能对工地上或工地附近的人员造成人身伤害。
- 防止工人被掉落的材料或物体击中。
安全施工程序
安全施工程序透过强调领导责任,并促进对所有工地安全事务的参与,确保将安全作业模式融入系统框架中。
由有计划的活动组成,以提高安全意识,并有助于防止事故或伤亡,有效在每日、每周和每月的周期上推动落实安全管理系统。
找出不依安全程序的事项,并需要实行改善措施,以纠正不当的工作模式。
法律要求和指引资料
·本指南以现有立法框架为基础,对如何确保高空工作安全提供实用建议,及如何作为安全工作系统的一部份,制订控制措施,以防止高空工作人员受到伤害。
(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国家或地方性安全规范和标准,可作为防止工作场所发生坠落事故的一般原则:
-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
- 建筑施工竹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54-2011
- 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51210-2016
- 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国家标准GB/T 27548-2011
- 升降工作平台安全规则GB 40160-2021
- 建筑施工吊装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
-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 建筑施工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2016
- 安全带国家标准GB6095-2009
- 简易升降机安全规程 GB28755-2012
- 物业服务安全与应急管理导则SZDB∕Z 306-2018
- 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SJG-46-2018
扼要的安全重点
进行高空作业的风险评估,确保由合资格的人员和经过培训的员工规划、组织和执行所有 「高空作业」和 「防止高空坠物」预防措施。
依照风险控制等级,以管理高空工作的风险。
采取预防措施,在可行的情况下,透过提供合适的屏障,围栏,护栏和工作台,防止工人和材料坠落。使用防坠落系统应被视为减少坠落风险的最终办法。
选择合适的施工设备,并采用集体风险控制措施来保障工作场所安全,以便尽可能防止坠落事故。
屏障、围栏、护栏和工作台应作为首要的安全措施。
其他只能缩短落距并减轻后果的延缓措施(如安全网和全身式安全带);以及只提供个人防坠措施,应被视为次要的安全措施。
对于高空作业,安全法律法规要求雇主采取基本的安全预防措施,包括提供合适的工作平台、工作场所的安全进出通道,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合适的屏障、围栏和护栏。
若此类基本防止人体坠落的安全预防措施不可行,在经过适当的风险评估后,应使用全身式安全带作为最后的防护措施。